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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4-09 11:46 分享

 

各在京中央企业党委(党组):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12〕6号)精神,现就在京中央企业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中央企业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党的关系在国资委党委的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党委部署进行,党的关系在地方的按照地方党委部署进行。分类定级工作主要对在京中央企业所属的党支部(包括未下设党支部的党总支)定级。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坚持规范易行,合理确定工作步骤、程序和要求,不宜太细太繁琐,保证分类定级推进有序、操作简便。

    二、主要指标   

    按照组厅字〔2012〕6号文件提出的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标准和“一个好的支部,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综合考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确定“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七项分类定级指标。具体实施中,可结合本企业基层党组织的特点,对各项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

    三、分类定级

    在京中央企业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使用中组部制定的《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附件1)。分类定级结果统一采用“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按照百分制评分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好”,80-89分为“较好”,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

    四、组织实施

    各在京中央企业要深入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基层党组织情况,切实把底数搞清、把问题找准;规范操作程序,一般可按照“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委评定”等程序进行;广泛听取意见,注重了解基层党员和群众的实际反映,定级结果可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分类定级工作应于4月中旬结束,4月25日前将《中央企业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基础。各在京中央企业要认真组织实施,在分类定级工作基础上,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要制定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有新提高,都能实现晋位升级。同时做好新任和近两年未参加培训的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工作。各在京中央企业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将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李小云  牛勇义

    电  话:63193326    63193327

    传  真:63193341

    邮  箱:zhz@sasac.gov.cn

 

    附件:1.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2.中央企业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情况汇总表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


附件1

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项目及分值

评分要点

评分办法

党组织

带头人

15分)

(1)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2)履行党组织书记职责情况;(3)带领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发挥整体功能情况;(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

党组织书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扣15分;党组织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扣3分;班子不健全的扣3分;班子不团结的扣1-3分。

工作思路

10分)

(1)制定党建工作思路、年度计划情况;(2)结合生产经营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情况;(3)立足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情况。

党建工作无计划的扣3分;与生产经营结合不紧的扣2分。

工作制度

10分)

(1)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制度情况;(2)建立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情况;(3)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情况;(4)建立党组织、党员承诺践诺制度情况。

“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不好的扣3分;党组织没有按期换届的扣3分;制度不健全的扣3分;党员教育培训时间未达到24学时的扣3分;承诺未兑现的扣2分。

活动阵地

10分)

(1)活动场所建设及设施配备情况;(2)活动场所使用情况。

没有活动场所的扣5分;活动场所设施不全的扣1-3分。

保障机制

10分)

(1)党组织班子力量配备情况;(2)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待遇落实情况;(3)党组织活动经费落实情况。

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待遇落实不到位的扣3分;活动经费落实不到位的扣3分。

工作业绩

20分)

(1)推动企业完成生产经营情况;(2)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3)培育特色企业文化情况;(4)党建带群建情况;(5)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情况。

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不明显的扣1-3分;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的扣3分;群团组织不健全的扣2分;未实行党务公开、厂务公开的扣2分。

群众反映

25分)

(1)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在企业中的威信;(2)党员在企业中的形象;(3)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

根据群众测评结果酌情扣分。

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较差”或“后进”:近两年来企业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党组织书记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

 


 

附件2

 

       中央企业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基层党组织数

定级结果

较好

一般

较差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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