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国有企业不能例外,境外机构没有特殊。国有企业境外机构必须正确把握自身政治、经济和社会属性,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境外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不断健全完善境外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坚决惩处并杜绝腐败现象,切实提升发展质量,为实现“走出去”战略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关键词: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廉洁风险防控。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共建‘一带一路’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并提出了“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要求。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9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丰硕成果,共建“一带一路”的朋友圈越来越大,合作质量越来越高,发展前景越来越好。国有企业作为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主力军”“国家队”,肩负着落实“一带一路”建设和“走出去”等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使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但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和业务领域、项目总量不断扩大,在项目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廉洁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缺位和漏洞,导致一些项目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甚至出现严重问题、发生腐败案件,给企业和国家声誉造成不良影响。鉴于此,国有企业如何在境外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境外资产保值增值,实现“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1 国有企业境外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挑战
1.1工作机制不顺
近年来,境外政治环境愈加复杂,政治活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明确规定和限制,由此就为国有企业境外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党活动受限。国有企业境外党支部要在上级领导单位,以及驻外大使馆的双重领导下,开展相关的境外活动,不能在所在国开展公开活动。党内政治活动形式较为单一,仅仅通过会议形式组织相关理论学习,学习效果不佳。二是文化融合矛盾。虽然境外员工,尤其是技术骨干,基本克服了沟通障碍,能够有效开展工作,但是在思想、行为、语言、文化方面和所在国当地人一定程度上还是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融合难题。三是机制体制不畅。首先国内党内监督制度与境外现实工作情况存在着极大差别,而且在项目所在国设立纪检监督机构困难重重,境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受到有效监督和管控较为困难。
1.2工作力量薄弱
国有企业境外党支部配置基本齐全,90%以上是由公司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技术人员组成。不可否认,在海外市场开拓过程当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成本,普遍存在精简工作人员配置的现象,甚至在某些国别经常存在着工作人员身兼数职的情况。境外项目生产经营任务繁重,纪检兼职工作人员又身兼多职、一人多岗,很难有效地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工作职责落实到位,也存在着学习不够积极的情况,政治站位很难得到有效提高。
1.3监督手段单一
境外项目相比国内项目存在着地域遥远、环境复杂等客观问题,境外党支部以及项目部在受到公司党委管控方面,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形式单一和鞭长莫及的情况。甚至个别区域还存在着入境签证办理手续多、周期长等实际问题,进一步影响公司党委纪委巡察监督次数受限。同时,由于一些大型项目地处偏远、交通不便、通讯不便,再加上部分人员身兼数职,管理难度十分巨大,党纪党规监督防控工作应有的效率和力度大大的降低。
2 国有企业境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路径
2.1加强境外机构党的建设。要切实解决当前境外机构党的建设工作机制不顺、人员配置不足等问题,要创新境外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在业务领域相对集中的同一企业境外不同单位,可按地区设置区域联合党组织,明确区域联合党组织在区域经营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保障区域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积极探索区域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路径和方式,加大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和企业道德行为准则教育力度,开创境外机构区域党建工作新局面。
2.2 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境外干部员工长期远离祖国,面临各种各样的腐蚀诱惑,更加迫切需要强化教育引导,破除思想认识误区,树立廉洁风险防范和合规红线意识。一是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支委会、专题会、党课等形式,开展党性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廉洁风险防控教育,引导驻外人员形成正确的义利观,牢牢把住“思想弦”,从根本上遏制腐败。二是强化对境外机构领导干部、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综合运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洁承诺、专项巡察、综合检查等手段,加强对党员干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和约束,及早发现问题,消除腐败隐患。
2.3压紧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境外机构党组织体系,与境外机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责任书中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及廉洁风险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境外机构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工作中,要明确具体廉洁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其他领导班子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遵守“六大纪律”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带头抓好廉洁风险防控相关工作,积极有效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形成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2.4 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体制。针对境外机构工作人员相对偏少、一人多岗、权力相对集中等实际情况,要明确境外机构领导人员以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基本权利和职责,实行分权制约,划定权责边界,个别重要岗位要坚持岗位“不相容”原则。针对权力运行管理流程,明确决策机制,执行会议研究、集体决策、会签联签等规范程序,该前置审批的必须前置审批、该公司党委提级管理的必须提级管理、该集体决策的必须集体决策。抓好抓实境外机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工程分包、物资采购、领导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必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权力关进“笼子”。
2.5 优化配置整合监督资源。针对境外机构所在国外部环境可能给我们带来各种廉洁风险问题,我们要切实做到“双管齐下”、“内外兼修”。一是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遵循国际规则和惯例,尊重当地社会风土人情、文化习俗。二是强化合规体系建设,制定出符合境外机构业务发展、生产经营特点的应对举措,促进国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三是紧盯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界定岗位职责,梳理业务流程,理顺逐级审核机制。四是充分运用巡视巡察、财务审计、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成果,借助党纪党规监督、群众举报等监督渠道,全面深入查找境外项目生产经营中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问题,形成廉洁风险管控清单。
2.6 强化全周期全过程监督。要从项目招投标、商务谈判、进场施工、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全生命周期的角度出发,遵照“事前评估、过程监督、事后评价”的全过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全面系统地评估项目各个阶段可能面临的风险,提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和规避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风险发生后的索赔或终止机制,提高企业决策的预判力。事前评估阶段要将可能存在的腐败风险纳入可行性研究范围。过程监督阶段要加强腐败风险管控,通过分析研究项目运营各层面的特点,不断完善业务流程,最大限度减少腐败风险。事后评价阶段要追究腐败责任、加大问责力度,坚决查处境外经营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3 结束语
绘就新蓝图,阔步新征程,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振奋人心,共建“一带一路”正在扬帆远航。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发展的殷切希望,在推动国有企业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做出更大贡献,重点围绕加强党的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权力运行、整合监督资源、强化全面监督等方面,持续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境外廉洁风险防控体系,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夯实思想根基,为国有企业境外项目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