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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电十五局党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细则

时间:2022-05-23 10:04 分享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股份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局本部和局属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突出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

(一)强化对“一把手”的全面监督。两级党委(党总支)、纪委(未设立纪委的由党总支履行监督职责)要把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通过日常监督、检查调研、谈心谈话、干部考核、责任制考核、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述述廉和巡察等方式有重点地开展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全面掌握一把手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重点盯住一把手是否履行了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营造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的氛围。

(二)加强对“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两级党委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履行责任不到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进行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进一步完善党委与纪委定期会商机制,纪委书记每半年与党委书记交换意见,沟通会商全面从严治党情况,通报监督检查、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及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推动抓好整改。两级纪委要通过抓好督促检查,通过提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督建议书等方式,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局纪委书记对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委 一把手进行约谈,督促其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三)加大对“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纪委书记要通过参加党委会、董事长办公会等方式,对党委书记、董事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特别是对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制订、重大项目安排、重大投资决策、重要人事任免等严格监督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两级纪委要近距离了解一把手执行工作规则和党委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情况,结合监督检查、考核考察、工作调研等,不定期与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进行谈话,了解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发现违反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违反决策程序等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倾向,建立健全纪委书记发现一把手违背决策程序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向上级纪委反映机制。

(四)加强巡察工作中对“一把手”的监督。加强纪检与巡察工作的统筹联动,落实紧盯一把手要求,细化巡察组进驻前向纪检机构、组织部门了解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情况的协作程序,增强巡察的针对性。将一把手工作和生活情况作为巡察必谈内容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在巡察报告中单独列出进行报告,并及时将谈话和了解情况向同级党委一把手报告。对于巡察发现的“一把手”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委研究处置,同步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加大对一把手存在问题的被巡察党组织回头看力度,推动巡察监督更加精准、规范、有效。

(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日常监督。两级党委要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组织)生活会强化选人用人监督、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建立健全对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警示谈话,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应当及时予以诫勉谈话两级纪委要综合运用走访、调研、专项督查等方法,强化对“一把手”的日常了解,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有关反映。对于涉及一把手的问题线索,应当严查快办、优先处置。

(六)落实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按照主动监督、关口前移原则,上级纪委要及时开展对新任职一把手的任职廉洁谈话适时同下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话。纪委书记要与下级“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掌握一把手履职状态和思想动态,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并视情况予以提醒警示、批评教育;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处置,向同级党一把手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纪委报告。

二、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的监督

(七)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各级组织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经常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一把手对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不能一签了之,要进行教育提醒。健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提醒、相互监督机制和情况报告制度,班子其他成员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纪委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发现其他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如实按照程序向党组织、纪委反映和报告对隐瞒不报、虚假报告、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

(八)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级组织一把手要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年度任务安排和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好分管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一把手应当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各级纪检组织要完善情况通报机制,综合运用及时通报、定期通报、年终通报等方式,与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就其分管领域和部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交换意见通报其分管领域和部门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注重了解分管部门、业务领域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分管部门、业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发现问题及时提醒。

(九)健全完善政治生态和重点领域廉洁风险分析研判机制。两级党委要常态化分析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经常听取纪检机构、党的工作机构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两级纪委要建立健全专题报告制度,结合日常监督、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以及查处的典型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境外监管、工程分包、物资采购、国企改革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研判,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提出意见建议。问题突出单位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和重点领域专题报告应当及时向同级党委一把手和分管领导报告,并向组织部门通报,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聚焦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强化日常管理监督。

(十)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两级纪委书记要强化同级监督意识,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的日常监督,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开展谈话,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报告;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一把手报告。报告时要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纪委要定期听取局属单位纪委书记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工作指导。

三、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

(十)压实上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级党委要综合运用监督检查、巡察、谈心谈话、指导民主(组织)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两级纪委要加大监督力度,对查办的腐败案件和下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向同级一把手报告。

(十二)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其家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的监督。两级党委要抓好相关规定落实,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等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两级纪委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从业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规范领导人员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与本企业往来行为,及时处置信访举报,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三)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的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组织)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或批准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组织)生活会主题,领导班子成员要有计划地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的工作部门牵头,会同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覆盖指导和监督,持续优化会前严格审核把关、会中全程现场监督、会后加强整改监督的全链条监督模式。要重点检查“一把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态度鲜明、民主生活会是否真正红脸出汗;重点了解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工作状态、个人事项报告、接受组织谈话函询等情况。对于查摆问题不深入、会议程序不严谨、作风不民主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十四)强化对选人用人的监督把关。两级党委要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拟任人选的把关,压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领导责任,注重选拔政治能力强、敢于担当作为、经受住重大考验、廉洁自律的优秀干部担任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两级纪委严格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确保及时准确反映干部情况,发挥廉政档案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核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十五)加强对信访举报情况的分析研判。两级党委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两级纪委应当每季度对信访举报情况开展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单位党组织查找分析原因,并向同级党委一把手报告;每季度对涉及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开展专题分析,对问题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一把手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

(十六)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两级党委、纪委要加强对各类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核整改报告,重点监督下级一把手组织落实情况。纪委要完善纪律检查建议制度,健全纪律检查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针对日常监督和执纪审查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精准提出整改意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十七)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两级党委、纪委要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把查办案件和以案促改作为着力点,推进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持续深化标本兼治。用好查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针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通过案例通报、召开警示教育会等形式,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

四、推动完善上下联动、贯通融合的监督体系

(十八)强化对下级纪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局纪委要加强对局属单位纪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汇报、调研走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纪委开展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案件管理、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零办案”“零处分”的单位,通过发函督办、约谈等方式进行指导和督促;对下级纪委提请协调支持的事项,及时做好协调支持工作;指导督导下级纪委书记勇于监督、敢于监督,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十九)加强与业务监督部门的统筹衔接。两级纪委进一步加强与巡察、财务资金、审计、人力资源、法律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交办理等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将业务监管、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中发现的涉及下级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委,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五、切实发挥纪检机构专责监督作用

(二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两级纪委要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

(二十一)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两级纪委要紧盯“关键少数”,持续加大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违规违纪案件的执纪审查力度;要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执纪增强制度刚性,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特别是存在靠企吃企、关联交易等行为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

(二十二)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两级纪委要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工作规定,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完善集体决策、请示报告和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定期排查反映纪检干部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防“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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