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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

时间:2008-04-15 11:36 分享

自我局加入中国水电建设集团以来,认真坚持“融合、提升、调整、创新”的方针,各项工作顺利实现了与集团公司的全面接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首次接受了集团公司全面严格的检查和考核,考核组充分肯定了我们在加强制度建设、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效能监察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明确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求我们要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从思想上高度认识,从行动上认真落实,并建立起长效机制,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因此,认真分析我们所面临的形势与任务,不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切实把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紧抓好,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就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机制,履行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着党的生死存亡,是我们党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党中央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又进一步提出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实现全面小康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局在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中也明确指出,要将惩防体系建设与企业改革发展同步安排,与企业的内控机制有机结合,与企业管理体系相融合。进一步确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充分认识构建惩防体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我们建设管理强局,进而实现经济强局的需要。纠正构建惩防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只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的错误认识。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夯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对自己主(分)管的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个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落实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同时还要依靠群众的积极参与,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要把反腐倡廉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管理目标,同生产经营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奖惩,单位领导班子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惩防体系,为建设管理强局、实现经济强局打下坚实的基础

   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规范管理行为,不断提高执行力的有力保证。局属各单位、总部各部门,要以构建惩防体系为契机,按照全面、系统、客观、管用的原则,抓紧制度体系建设,尽快建立起制度在防范风险、强化内控、防治腐败方面的长效机制。

  (一)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的各项规章制度。要紧紧围绕构建惩防体系,认真按照构建惩防体系实施细则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重点抓好《廉政鉴定规定》、《任前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谈话诫勉制度》、述职述廉以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等制度的建立、修订与完善,真正起到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作用。

  (二)要突出建立和完善经营管理制度这个重点。围绕生产经营中心,重点抓好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本运营、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物资采购、工程分包、项目招标等环节内控制度的建立、修订与完善。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明确措施,强化约束,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制衡有效机制,使企业管理规范,有序。

(三)各单位、各部门在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要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坚持管用、有效的原则,将制度创新渗透在惩防体系建设的每个环节中,使我们的各项工作始终处于受控、在控、可控状态。不可盲目照抄照搬,避免制度流于形式。

三、加强效能监察工作,强化对经营管理过程的监督,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效能监察是针对影响企业效能的有关业务事项或活动过程,监督检查相关经营管理者履行职责行为的正确性,发现管理缺陷,纠正行为偏差,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和自我完善,提高企业效能的综合性管理监控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直接服从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有效途径。

(一)进一步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完善效能监察工作责任体系。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者是效能监察的第一责任人。要形成在单位党政班子领导下,由主要经营管理者负责,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相关部门建议及生产经营管理实际,定期研究分析生产经营形势,科学选题立项,确定效能监察计划。监察部门要做好协调与实施,规范监察程序。各业务部门要紧密配合,落实管理责任,形成监督合力。

(二)效能监察要围绕我局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内控制度落实情况来开展。要把生产经营活动、项目管理、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分包、清收清欠及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作为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深化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监督。

(三)要认真贯彻执行局《效能监察实施细则》,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效能监察工作的能力与水平。组织协调要加强与效能监察相关业务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络沟通,及时掌握基层动态。要把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与专题效能监察紧密结合起来,将事后监察变为全过程监督。要重视跟踪监察决定的落实,切实抓出成效。要加强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坚持诚信经营,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

  商业贿赂是经济领域各种不正当行为蔓延的重要根源,它严重危害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和企业的健康发展。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就要不断完善我们的经营管理制度,堵塞漏洞,诚信经营,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一)明确重点,搞好经常性的自查自纠。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是消除在工程建设(包括工程总承包、投资开发和基建项目)、物资设备采购(含医药用品)、产权交易等领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作为施工企业,我们要在工程分包、选择施工队伍、工程结算、决算、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物资设备采购等环节实施严格的管理,避免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并以此为主要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及时整改,确保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二)要严格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商务管理水平。各级经营管理者,要善于把握市场规则,提高适应市场、开拓市场的应变能力,要依靠实力和品牌,讲诚信、干实事、顾大局,全力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不得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凡发现有违规违纪者,一定要严肃处理。

五、加强学习教育,建设廉洁文化,搞好作风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学习教育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是在学习教育的内容上,要以学习《党章》、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江泽民文选》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开展以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从业的自律意识。二是建立并坚持严格的学习制度。各单位中心组要定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内容,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在单位至少讲一次党课或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各级领导干部力争每年要撰写1-2篇学习体会和反腐倡廉论文。三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教育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宣传教育格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方面,各单位应给予必要的人员、经费投入。

  (二)廉洁文化建设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以廉洁、诚信、和谐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廉洁文化,以此来净化人的心灵,鼓舞激励广大员工的斗志,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动力保障。要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促进企业发展的高度出发,从员工的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入手,培养员工高尚的精神境界、价值观念、道德修养、敬业精神、人格品德和廉洁操守,使廉洁文化渗透到生产、经营、管理等各个领域。坚持以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为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多个方面。实行领导人员公开廉洁承诺制度,接受广大员工的监督。积极开展学习先进典型事迹活动,从而形成弘扬正气、尚勤倡廉的良好风尚。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廉洁文化建议的组织者和实践者,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引导员工积极、主动参与廉洁文化建设的各项活动,逐步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廉洁文化。      

(三)企业领导干部担负着企业改革发展的艰巨任务,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具备良好的作风,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成败。加强新形势下企业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就要站在关系企业兴衰成败的高度,从建设管理强局、实现经济强局和构建和谐企业的大局出发,切实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一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大力倡导和实践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勤奋学习,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坚持深入基层,深入施工一线,调查研究,了解群众意愿,解决实际问题,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对有业务处置权的部门、关键岗位和环节的工作人员,要加强教育、提醒和监督,在利益、权力、金钱面前,要用理智驾驭自己的欲望,坚决制止不正之风和不正当交易,保持高尚的精神境界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对家庭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三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委加大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不良苗头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切实纠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四)认真开展廉政警示告诫工作。对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运用警示提醒、诫免纠错等举措,有效纠正错误,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干部,以形成反腐倡廉的预警机制、监督挽救机制。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开展提醒和劝勉。主要解决群众有反映、社会有举报、组织认为有必要提醒防范的问题。这项工作由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六、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

一是要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凡成立党委的分(子)公司,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成立纪委,并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其他分(子)公司和二级单位也要配备专(兼)职人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要注重把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懂业务,会管理的同志选配到纪检监察岗位。二是加强自身建设。全局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时时对照检查自己,寻找差距和不足。要通过岗位自学和专门培训,认真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流程,提高组织能力和履职能力。要进一步强化对生产经营管理知识的学习,适应构建惩防体系的需要,争做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二00七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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