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现有一台QUY80A型80吨履带吊车计划出售,转让方(招标方)对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现公开邀请有购买意愿的公司或个人书面竞标。
一、基本情况
1、转让方(招标方):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公司
2、转让标的:抚挖QUY80A型履带式起重机1台,基本情况见附件。
3、存放地点:咸阳市金旭路1号水电十五局基地仓库。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转让设备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招标人已进行了设备转让评估与报备。
三、投标人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的境内外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均可竞标。
四、竞标须知
1、本次转让的设备以实物现状现场移交,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2、本次投标报价仅为设备转让费,投标人还需承担设备的吊装费、运输费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3、投标人可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转让设备,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疑问须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前提出。凡提交投标者都视同已经认可设备转让范围、数量、现状及相关要求。
4、投标人应承诺完全接受《转让竞标公告》的全部条款。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设备转让合同》,否则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5、资产转让底价
转让方有权根据标的物评估结果,确定资产转让底价,如果所有投标报价都低于底价,招标人有权取消招标或重新招标。
6、公告期限
2019年3月22日上午9:00时起,2019年4月19日上午10:00时截止。请投标人在公告有效期内携带相关资料到转让方指定的地点报名、递交标书。
7、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元)。法人组织缴纳竞价保证金须通过对公账户转账,自然人应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在买卖双方签订《设备转让合同》并完成合同约定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回投标人指定账户。
8、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企业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标承诺函原件、竞价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公章鲜章。
自然人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标承诺函及竞价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
9、递标、开标
2019年4月30日上午10时前投标人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向招标方指定地址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采用“2019年4月30日上午10时前不得开启”字样封签密封,封签上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签字)。
2019年4月30日上午10时在递标地址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招标方公开开标,宣读投标人及投标报价。
10、确定中标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开标后,投标方可在开标当天进行二次竞标,以最终书面报价为准。
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最终有效投标中选择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并按报价高低排序,第一名放弃中标的,第二名中标,以此类推。
若本次竞标中投标人报价均明显低于市场价值和内部评估价,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次竞标,将重新发布公告竞标。
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公司网站公示3天,有异议的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意见。
11、设备转让款支付
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中标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支付设备转让款。卖方收款账户:
名 称: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公司
开户行:建行咸阳金旭路支行
账 号:61001636708052500383
12、设备移交
中标方支付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设备移交。转让方填写移交清单,其内部相关部门现场监督,移交完毕,双方参与人员签名确认即视为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完成。
13、联系人
招标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公司
联系人: 胡工
联系电话:029-88666183
招标监督:设备租赁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递标地址:西安市碑林区边家村水文巷1号秦海大厦一楼设备租赁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标的物清单;
2、投标告知书;
3、投标承诺函;
4、投标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