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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设备处置公告(2022006)

时间:2022-03-16 16:12 分享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第十师夏和公路工程项目部有废旧设备计划竞标出售,现公开邀请有购买意愿的公司书面报价竞标。转让方对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路桥工程公司

2、转让标的物清单:基本情况见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购置时间

备注

1

拌合站

HZS60

1

2011.5

以实物为准

2

控制机

1

3

料仓

2m³

4

4

水泥罐

80t

4

3、标的物存放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184团第十师夏和公路工程拌合站。

4、转让方不组织标的物踏勘现场会,凡参加竞价者可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日前自行前往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前务必告知转让方,由转让方现场工作人员负责统一指挥带领踏勘现场,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防护用具,若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者,转让方有权拒绝进场。竞标响应人因踏勘现场标的物活动产生的食宿费、乘车船费、购置劳保护具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竞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6、本次竞标1个包件,报价以包件为单位报价,包件中列举的明细仅供参与报价单位作报价参考,不进行单独出售。

二、标的物出售行为的批准、评估及备案

废旧物资出售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进行了评估。

三、竞标响应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事业法人。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处置的货物以实物现状现场移交,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处置的货物没有材质单、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文件,转让方处置的设备不给予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受让方在使用、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一切的责任及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2、本次竞标报价仅为转让费,转让方出具收款收据,标的设备、物资在出场前后的拆解费、吊装车费、运输费及其他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本次标的设备、物资在出场前后的拆解、吊装、运输中的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竞标响应人可在标的物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拌合站,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国家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标的物转让公告截止日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标的物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要求。

5、竞标响应人须承诺完全接受《转让公告》的全部条款。

6、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废旧设备物资买卖合同》。

五、公告期限

2022年3月17日上午9:00时~3月27日17:00时截止。

六、报名方式

1、竞标响应人在处置公告规定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184团第十师夏和公路工程项目部)咨询、报名购买标书,标书费每本500元。

2、诚信保证金

竞标响应人须缴纳诚信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元);

诚信保证金必须通过竞标响应人的本单位账户以转账的形式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成交人在双方签订《废旧设备物资买卖合同》并履行完合同义务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诚信保证金不计息退回受让方指定账户,其他竞标响应人成交公示后15日内退还诚信保证金。

3、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企业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诺函、诚信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以上资料应加盖公章;

不允许自然人报名。

未缴纳诚信保证金的不予受理。

七、递标、开标

报价递交:公告截止后2022328日上午10时前由竞标响应人递交至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184团第十师夏和公路项目部(联系人:姜先生13379548872)向转让方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处签名或加盖公章,且注明“2022328日上午10时前不得拆封”字样。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022年3月28日上午10:00时在递标地址现场组织开标,竞标响应人自愿派代表出席开标会,由竞标方公开宣读竞标响应人及竞标报价

八、确定成交方、签订标的物转让合同

本次招标共一个包件,报价以包件为单位报价,中标人的确定由转让方组织召开评审会对竞标响应人的竞标资格、履约能力审查,通过审查的竞标响应人报价为有效评标价,根据高价中标的原则,单个包件对应评标报价由高至低依次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接到中标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设备转让方签订《废旧设备物资转让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合同者视为放弃本次竞标资格,同时转让方有权没收全额竞标保证金,并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转让合同,依次类推。若本次竞标所有竞标响应人报价均低于评估底价或参与竞标的竞标响应人不足三家的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次竞标事宜,将重新发布公告竞标或转为其他方式处置。

九、标的物转让款缴纳

1、标的物转让合同签订后,中标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80%货款,逾期3个日历天不支付者视为放弃本合同,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诚信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价由高至低的顺序,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转让合同,依次类推。剩余货款在货物离场前付清。

2、保证金转账信息:(备注:中国水电十五局路桥公司新疆夏和公路项目废旧物资处置)

开户名称: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十师夏和公路工程项目部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一八四团支行

开户账号:30860401040002841

联系人:赖财政13022801565

十、物资转让公告及中标公示结果方式

所有竞标响应人可在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qhiec.com/)上查看本次物资转让公告及中标公示情况。

十一、物资移交

1、计量方法:标的物拌合站计量单位为套。

2中标方缴纳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即进行物资移交,中标标的物需在10日内完成移交,若未完成招标人有权收取仓储费及看护费,此笔费用将在投标标证金中扣除。由转让方填写移交清单,其内部相关部门现场监督,移交完毕,双方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即视为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完成。

十二、联系人

姜先生:联系电话 13379548872

十三、竞标监督

本次竞标由路桥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联系电话:029-88666151

附件: 1、转让标的物清单;

2、竞标告知书;

3、报价函格式;

4、转让标的物图片;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路桥工程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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