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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设备物资转让公告(2019010)

时间:2019-07-29 15:40 分享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布尔津河西水东引干渠IV标项目经理部现有一批报废设备物资计划出售,现公开邀请有购买意愿的公司或个人书面报价竞标。转让方对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布尔津河西水东引干渠IV标项目部

2、转让标的:转让设备物资基本情况见附件。

3、设备物资存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福海县(戈壁滩)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

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

三、竞标响应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处置的物资在转让方存放现场移交,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2、本次标报价仅为物资转让费,物资的装车费和运输费以及其余一切费用均由竞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3竞标响应人可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转让物资,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日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要求。

4竞标响应人须承诺完全接受该转让公告的全部条款。

5、中标在接到中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废旧设备转让合同》。

五、公告期限

公告截止时间:2019年8月6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六、报名方式

1竞标响应人在转让公告截止期内携带相关资料到转让方报名地点报名,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2、所有参加竞标的意竞标响应人须缴纳竞标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元)。可通过竞标响应人的本单位账户以转账的形式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也可已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在与中标签订《废旧设备转让合同》并收到物资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未中标竞价保证金退回转入时的账户或书面指定账户(不计息),中标竞标保证金在其合同履行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3、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中标承诺函原件、竞价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以上资料应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或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中标承诺函及竞价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未缴纳竞标保证金的不予受理。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7日上午10:00,竞标响应人以邮寄或其他方式向转让方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签名,且注明2019年8月7日上午10:00前不得拆封”字样,逾期送达的,标人不予受理。

2、本次标定于2019年8月7日上午10:00在新疆北屯南九博望东街202-5旁中国水电十五防洪工程项目部会议室公开开标,邀请所有竞标响应人准时参加。

3、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竞标响应人

七、确定中标方、签订转让合同

根据高价中标原则,由转让方内部组织开标会议,确定各台转让物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接到中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物资转让方签订《废旧设备物资转让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合同者视为放弃本次竞标,转让方有权扣留竞标保证金,并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转让合同,依次类推。若本次竞标中投标人报价均明显低于市场价值,我公司有权取消本次竞标事宜,将重新发布公告竞标。

八、物资转让款缴纳及转让时间

1、物资转让合同签订后,双方委派专人过磅计量,中标方须在货物过磅后以转账方式缴纳物资转让款,甲方确认收到转让款后受转让方才能离开,物资处理时间为2天,若不能按要求内转款,转让方有权扣留竞标保证金,并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转让合同,依次类推。

2、转账信息:

   称: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布尔津河西水东引干渠IV标项目部

   号:6505 0166 6186 0000 0002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屯支行

九、所有竞标响应人可在“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http://15j.powerchina.cn/)”企业公告窗口查看本次设备物资转让信息。

十、物资移交

中标方缴纳转让款后2个工作日内,即进行物资移交。转让方填写移交清单,其内部相关部门现场监督,移交完毕,双方参与人员签名确认即视为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完成。

十一、联系方式

1、报名地址:新疆北屯市南九门面房建安小区博望东街202-7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91976199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291874045

2、报价文件邮寄地址:新疆北屯市南九门面房建安小区博望东街202-7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91976199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291874045

十二、监督机构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直管项目部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29-88213446

 

 

附件:1、废旧物资处置清单;

2、投标告知书;

3、投标人承诺函;

 4、投标报价单。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西水东引干渠IV标项目经理部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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