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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械设备转让竞标公告

时间:2017-11-21 17:43 分享

本公司现有一批报废设备计划出售,现公开邀请有购买意愿的公司或个人书面报价竞标。转让方对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设备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笫二工程公司

(二)、转让设备基本情况见附件。

(三)、设备存放地点及联系人

1、包件1

存放地点:湖北省竹山县小旋项目

联系人: 张宾   15926175245

2、包件2

存放地点:湖北省房县三里坪项目

联系人:唐存良18772769312

3、包件3

存放地点:湖北潘口项目

联系人:闫武 18772240484

4、包件4

存放地点及联系人

新疆柳树沟项目  联系人: 13565031552蒙先生

新疆台兰河项目  联系人: 15029108743穆先生

5、包件5

存放地点:重庆老窖溪项目

联系人:陈勇15991855581

6、包件6

存放地点:贵州省贞丰县锦丰金矿项目

联系人: 李锋1388592892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设备转让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进行了设备底价评估。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的境内外企事业法人、自然人。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处置的设备以实物现状现场移交,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2、此次报废机械设备处置,要求每个包件中的所有设备整体打包转让,受让方报总价。允许投标人选择其中任何或全部包件投标。

3、设备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因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投标报价仅为设备转让费,设备的吊装费和运输费以及其余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可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转让设备,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要求。

6、受让方须承诺完全接受《转让公告》的全部条款,并自中标方确定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设备转让合同》。

五、资产转让底价

转让方有权根据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本次资产转让底价。

六、公告期限

201711月21日上午9:00时~ 11月30日10:00时截止。

七、报名方式

1、受让意向方在转让公告截止期内携带相关资料到转让方报名地点报名,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2、所有参加竞标的意向受让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壹万元整。法人组织缴纳竞价保证金必须通过受让意向方本单位账户以转账的形式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自然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应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买卖双方签订《设备转让合同》并完成合同约定所有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卖方将缴纳的竞价保证金退回买方指定账户。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3、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中标承诺函原件、竞价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以上资料应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或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中标承诺函及竞价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

八、交易方式

1、报价方式:按照报废处置设备打包整体报价。

2、公告后到2017年11月30日上午10点之前,由受让方以邮寄或其他方式向转让方递交报价文件,并在报价文件上应注明“2017年11月30日上午10时前不得开启”字样(递交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59号水电二公司设备物资部)。

九、确定中标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根据择高价者得原则,选择价高者,并由转让方内部相关部门审批后,确定为中标方,得到此次相应转让标的,中标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设备转让合同》;若本次竞标中投标人报价均明显低于市场价值,我公司有权取消本次竞标事宜,将重新发布公告竞标。

十、设备转让款缴纳

1、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中标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缴纳设备转让款。

2、转账信息:

名  称: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

开户行:西安市农行北关支行

账  号:26115301040000998

联系人:  刘红娟02988112017

   十一、设备移交

1、中标方缴纳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即进行设备移交。转让方填写移交清单,其内部相关部门现场监督,移交完毕,双方参与人员签名确认即视为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完成。

2、设备交付完成后,设备属中标方,中标方7日内安排车辆运走设备,因超时没有运走的设备,所造成丢失和停置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十二、联系人:王 薇        

联系电话:029-88112021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59号水电二公司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二工程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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