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现有一批废旧钢筋出售,现公开邀请有购买意愿的公司或个人书面报价竞标。招标人对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招标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
2、转让标的:废旧钢筋已拆除露天堆放,最终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详见下表:
标的物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存放地点 |
备注 |
废旧钢材 |
Φ12-18 |
约800吨 |
陕西延安 |
以磅数为准 |
3、标的物存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延水关镇王家渠村中国水电十五局延安引黄工程三公司项目部一工区施工现场。
二、标的物出售行为的批准、评估及备案
废旧物资出售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进行了底价评估。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处置的物资以实物现状现场移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2、本次投标报价仅为物资转让费,物资的装车费和运输费以及其余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投标人可在标的物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转让废旧物资,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国家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标的物转让公告截止日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标的物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要求。
4、投标人须承诺完全接受《转让公告》的全部条款。
5、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废旧钢筋买卖合同》。
五、标的物转让底价
招标人有权根据备案的物资评估结果,确定本次标的物转让底价。
六、公告期限
2017年8月31日上午9:00时~9月5日17:00时截止。
七、报名方式
1、投标人在出售公告截止期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后附地点咨询、报名、递交标书。
2、所有参加竞标的投标人须缴纳竞标保证金叁万圆元整(¥:30000.00元)。竞价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本单位账户以转账的形式划转至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在双方签订《废旧钢筋买卖合同》并收到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竞价保证金退回投标人指定账户(不计息)。
3、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承诺函、竞价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以上资料应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或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承诺函及竞价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未缴纳竞标保证金的不予受理。
八、交易方式
报价递交:公告截止后2017年09月06日上午10时前由投标人以邮寄方式或当面递交至陕西省延川县大禹街道曹家园则村中国水电十五局延安引黄工程三公司项目部(联系人:王先生18639156389)向招标人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处签名或加盖公章,且注明“2017年09月06日上午10时前不得拆封”字样。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在招标人纪检监察部的监督下,不公开开标,允许投标人背对背二次报价竞标。
九、确定中标方、签订标的物转让合同
根据高价中标原则,由招标人内部组织开标会议,确定转让物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接到中标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废旧物资买卖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合同者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竞标保证金,并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转让合同,依次类推。若本次竞标中投标人报价均明显低于市场价值及物资评估价,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次竞标事宜,将重新发布公告竞标。
十、标的物转让款缴纳
1、标的物资转让合同签订后,中标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货款的80%,逾期3个日历天不支付者视为放弃本合同,招标人有权不退还竞标保证金,并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转让合同,依次类推。
2、保证金转账信息:
户 名: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延安引黄工程三公司项目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延川县支行
账 号:26920101040004890
十一、所有投标者可在“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网站”(http://15j.powerchina.cn/)上查看本次物资转让公告及中标公示。
十二、物资移交
1、计量方法:过磅计量,计量单位为吨。
2、中标方缴纳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即进行物资移交。招标人填写移交清单,其内部相关部门现场监督,移交完毕,双方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即视为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完成。
十三、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39156389
刘先生: 联系电话:18700016632
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91092023
十四、竞标监督
本次竞标由第三工程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联系电话029-33418506
附件: 1、投标告知书;
2、投标人承诺函;
3、投标报价单。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投标告知书
各投标人:
为规范招我方设备处置竞标活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杜绝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我方建立了以下黑名单制度。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1.投标人与我方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我方利益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2.投标人之间以互通信息、串通报价的方式投标的;
3.投标人非以本人名义投标、以欺诈或者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中标的;
4.投标人以非法手段限制其他投标人投标的;
5.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我方签订合同的;
列入黑名单后,投标资格将被取消,三年内不得参加我方任何招标项目的投标;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将提交有关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
2017年8月31日
附件2
投标承诺函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
(投标人) 已认真阅读了招标人2017年8月31日发布在中国水电十五局官方网站的《废旧钢筋出售竞标公告》中全部条款和《投标告知书》中所有内容。同意接受招标人的要求并做出如下承诺:
1、严格按照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不发生《投标告知书》中所列举的违规行为;
2、对提交的报价负责,如若中标则愿意按报价购买标的物。
3、如果我方在投标过程中出现《投标告知书》中列举的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贵公司按照公告规定做出的责任追究与处罚。
投标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函在提交密封报价时单独提交给招标联系人。
附件3
投标报价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投标单价(万元) |
投标总价(万元) |
存放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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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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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在2017年 月 日前有效。
投标单位(个人)签字:
投标单位(个人)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