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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今年“1号文件”强调治水

时间:2008-02-15 13:18 分享

信息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8-02-15

    四川将在2007年到2015年投入大约450亿元,以加快骨干工程建设为重点,着力构建防洪、供水、水环境、水利产业四大体系。四川省政府今年的“1号文件”多少有点令人诧异――其指向居然是平常少人关心的水利。
    8年450亿元投入水利
    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外界披露了上月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这一“1号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下称《决定》)。
    这份《决定》不无忧虑地表示,号称“千河之省”的四川,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全年70%的降水集中在5~9月,人口耕地集中、生产总值占全省85%的盆地腹部区水资源量仅占全省的22%。水资源开发利用严重滞后,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2,人均库容107立方米,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1/4。
    《决定》中引述数据称,四川有近1/3的国土面积水土流失,近1/3人口饮水安全堪忧,并且,一年因洪涝灾害损失超过300亿元。
    四川省由此决定,将以加快骨干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大投入,着力构建防洪、供水、水环境、水利产业四大体系。
    “到2020年,四川将建成一批重点骨干工程,供水能力提高到420亿立方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由10%提高到16%。解决280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23座城市缺水问题。新增有效灌面2300万亩,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200万亩。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万平方公里。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38提高到0.5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69立方米降低到120立方米”。
    “就上述四大体系建设,以2007年到2015年为时间段匡算,我们要投入大约450亿元,资金筹措是可以完成的。”四川省水利厅厅长彭述明表示。
    四川省的这一“1号文件”指出,将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投融资和管理运行体制机制,以促进公益性水利事业与经营性水利产业协调发展。
    这一《决定》表示,各级政府对水利投入的增幅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要按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其中30%由省统筹,省统筹部分的50%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重点防洪工程建设的城市,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安排不少于15%的资金,从本级收取并留归使用的市政设施配套费中安排3%的资金,专项用于城镇防洪工程建设。
    新商机和新挑战
    四川省今年“1号文件”展示了新的商机,同时,也可能给一些区域内产业带来新挑战。
    《决定》明确表示,将整合现有水利资产资源,成立省水务投资集团,“争取国家政策性贷款和国外贷款,投入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四川省政府将给予省水务投资集团资金和政策支持。“各地要参照省上的做法,创新水利投融资体制”。
    另外,四川省政府表示,将“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规范流转”。“依托省水务投资集团,组建供水产业集团,并在全省范围内培育中小供水企业,加快发展供水产业”。
    但另一方面,四川省也表示,将全面建立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补偿机制。“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河道砂石资源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等水利规费,不得随意减免。逐步调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同时,“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对农业用水推行两部制水价,对非农业用水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高污染、高耗水行业加重征收水资源费,并实行高水价。对严重缺水地区,严格控制或限制新建(改、扩建)高耗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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